公會簡介

  • 依據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」即時各科技師執業人數(至111年5月6日止)通過國家高等考試(或檢覈及格),領有機械工程科技師證書人數共702人,其中實際執業人數54人 ; 另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~機械工程科技師:從事機械設備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研究、分析、試驗、評價、鑑定、製造、安裝、保養、修護、檢驗及計畫管理等業務。

  • 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立案成立於84年11月18日,至今將達30而立之年,會員技師本機械專業,為國家社會發展貢獻心力,並提供業界超然、公正、且具有公信力之專業技術服務。

◎ 機械技師看家本領:

    機械工業為各類工業發展的基礎,古往今來機械工業的技術提昇,實與國家工 業之現代化關係密切。機械的主要功能是「傳力作功」與「轉換能量」,由此而衍生發展機械設備、器材、工具、方法、系統等,其涵蓋的領域極為廣泛。機械技師的核心能力,係經由透徹的瞭解機械原理後,藉由機械系統的設計與應用,達到「省力化」與「自動化」的效率手段,並使機械設備的「安全性」、「可靠性」、「舒適性」與「廣泛性」得以確保,增進吾人生活環境的福祉。

◎ 機械技師可提供技術服務內容:

   1. 規劃與設計:包括建築物給水排水系統、各類管路、危險性機械設備、
       吊車、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、機械遊樂設施、水工機械、軌道車輛及
       附屬系統、內燃機、加熱及冷卻設備、輸送系統、桶槽及壓力容器設備
      、一般機械設備及油、氣壓控制系統等。
   2. 技術鑑定:包括設備瑕疵、事故及損壞鑑定、專利侵權等。
   3. 安全檢查:包括水工機械、桶槽與壓力容器、機械遊樂設施、昇降設備
       暨機械停車設備等。
◎ 機械工程技師簽證、應由機械工程技師辦理及
   以機械工程技師擔任職務相關法令: 
   1. 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辦法第3、9條、建築法 第77條之3第5項。
   2.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。
   3.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4條。
   4.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13、15條
       (檢查員、專業技術人 員)。
   5.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12、14條
       (檢查員、專業技術人員)。
   6. 公路法第33條之1(交通部函訂定:公路工程設計、監造之指定規模
       及相關專業技師簽證科別-隧道機電工程)。
   7.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第6條。
   8.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11、72、96條。
   9. 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12條。
 10.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4、9條(專任技師)。
 11. 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實施辦法第7、8條(型式檢定主管、型式檢定員)。
 12. 技師或能源管理人員辦理能源管理業務資格認定辦法第3條。
 13.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第4、5、6條。
 14.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(甲級專責人員)。
 15. 專業營造業之資本額及其專任工程人員資歷人數標準表(鋼構工程、
       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、地下管線工程、帷幕牆工程專任工程人員)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
 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-機械工程技師
https://www.pcc.gov.tw/cp.aspx?n=C8FA6F4B7857D5D2
 

 

 一、立案證書:

 

 

二、法人登記證書:

 

三、TTQS證書:

 

 

四、司法院指定鑑定機構函:

 

五、內政部指定昇降設備檢查機構函:

 

六、內政部指定機械停車設備檢查機構函: